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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规范校园食堂管理的建议》第20210034号建议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屈跃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园食堂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供资金保障,建设学校食堂

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生身体健康,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9年财政部门安排资金5095万元用于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其中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市中小学学校食堂建设;省级专项资金4095万元用于解决建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问题,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得到了较大改善。2020年,我局印发《葫芦岛市食品安全建设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前,我局已在全市启动集中营养配餐工作,将实现由社会企业集中配送,改善现有的供餐条件。

二、开展专项检查,堵塞安全漏洞

每年春秋学校开学之前,组织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严格督促学校食堂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及时消除学生集体供餐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监管重点,严查违法行为

以中小学校食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特别是近3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为重点,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对食堂新进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制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对经检查发现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督促其尽快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诚信经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

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明厨亮灶”工作。通过建成开放式厨房、使用透明玻璃隔断和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后厨”展示给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建远程监控系统平台,监管部门通过数据传输技术,通过远控系统,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远程动态监控。

五、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

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今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葫芦岛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表册参考汇编》,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表册。

六、加大宣教力度,发挥舆论监督

重点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1621

【责任编辑:李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