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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禁止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第20210072号建议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曹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终端的快速发展,网络环境日益复杂多变,中小学生使用手机带来的诸多利弊影响逐渐凸显。抓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预防沉迷网络和游戏,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辽宁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20206号),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葫芦岛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要求》(葫教通字〔202113号),强力推进手机管理,并列入“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葫芦岛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要求》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学校应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需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交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登记妥善保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二是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学校应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落实好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在不同时间节点对学生的管理责任。三是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对发现有沉迷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下降等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了解情况,耐心进行教育。四是学校要通过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五是家长要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加强网络行为监管和预防学生沉迷网络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限时、安全、理性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六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我市在加强中小学校手机管理和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已协调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监管。316-18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手机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检查效果来看,学校对手机管理进行了很好的落实。

手机有限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是一项系统工程,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并与我们的文件要求内容非常契合!但我们感到现在还存在着部分家长对手机给中小学生的危害认识不足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多方面努力,让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同时需要上级部门加大对有害APP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思考,希望您继续关注教育,进一步督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1621
【责任编辑:李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