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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提升校园安保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42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杨士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校园安保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市平安校园建设方案,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为依据,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具体举措如下。 

  、严格保安聘用环节。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方案要求,严格照在校学生数,通过学校自聘或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保安进驻学校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不得聘用55周岁(含)以上的保安,保安年龄达到60周岁必须辞退。 

  二、加强保安培训,提升校园安保水平。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方案要求各学校需联系属地公安部门或由保安服务公司开展对保安定期培训,开展校园反恐防暴演练,进一步提升安全保卫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三、抓好三防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规范保安巡查工作,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实名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登记记录的保管和存档备查。保安每天巡查不少于5次,坚决防止社会无关人员及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2024年开始,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全市各学校保安室必须配备手持金属探测仪,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车辆要做到逐人检查,严防管制刀具和危险品入校园,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各校按要求配备安保器材,校门硬隔离设施全覆盖,校园技防监控全覆盖、全记录,监控视频保存时间必须达到30,一键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联网。 

【责任编辑:李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