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设为主页|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答复>市政协提案答复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校园控烟禁烟管理的提案》第20220191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杨昊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控烟禁烟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控烟禁烟工作,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以创建无烟学校建设为抓手,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一、确定无烟学校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无烟学校建设指南》,明确《葫芦岛市无烟学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严格创建无烟学校申报、评审程序,2022年,全市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在葫高校全部达到无烟学校建设标准。

  二、采取措施推动无烟学校建设

  1、完善体系建设,确保控烟成果。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文明校园创建的前置条件。各学校应对教职人员进行控烟培训,强化控烟措施,将履行控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评价体系。学校要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相关内容普及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中,将学生吸烟行为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卫生部门要帮助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吸烟者主动戒烟,并提供相应的戒烟服务,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氛围。

  2、严格评审流程,确保创建实效。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在葫高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辖区内的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每年1115日前,将评审合格的学校、托幼机构名单分别报市教育局。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每学期将对已经取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进行核查,对无烟学校建设中表现优秀者予以表扬,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整改,对经举报查实明显不符无烟学校标准的,或连续抽查两次不合格的,取消其无烟学校称号。

  3、强化宣传教育,维护无烟环境。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世界无烟日(531日)、控烟立法日(91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各种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结合葫芦岛市无烟家庭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在校师生加入无烟家庭建设,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同打造家庭无烟环境,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控烟志愿者或戒烟活动,为孩子树立良好形象,适时组织开展无烟家庭交流活动,宣传烟草烟雾危害,保护更多的人免受二手烟危害,共同打造无烟葫芦岛。

  三、制定无烟学校建设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文明校园建设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教育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本区域内学校开展无烟学校建设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开展无烟校园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整改,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并推广。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2620

【责任编辑:李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