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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第20230100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29

  邓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防范治理校园欺凌事件,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呵护青少年健康的成长环境,市教育局始终坚持常态化治理,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具体举措如下。 

  一、全面排查校园欺凌隐患。市教育局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隐患摸排:一是加强师生交流,密切家校沟通,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二是建立学生矛盾排查机制,通过建立班级防治欺凌小组,每日排查班内同学之间的矛盾和异常现象,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开展学生矛盾化解。三是定期对学生课桌、宿舍开展检查,收缴管制刀具、棍棒、弹弓、利器等危险品。 

  二、认真开展防欺凌教育和法治教育。持续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将防欺凌教育和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不做校园欺凌的参与者和旁观者。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 

  三、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开展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政治委、检察院、公安局建立工作对接机制,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厉打击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黑恶势力,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滋生蔓延,严防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四、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机制。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不断规范校园欺凌报告制度。要求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具体要求为: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业务主管科室。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六、全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5月15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检察院、市监委、公安局等九部门印发《葫芦岛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校车服务者等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将《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签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督促履行责任。 

  七、充分发挥教育惩戒作用。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八、不断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为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从2021年起,全市中小学全面落实家访制度,要求班主任在寒暑假期间开展家访,一生一户,尤其是对留守儿童、特殊单亲家庭、孤儿等特殊学生和家庭要进行重点走访,引导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九、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每所学校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定期组织谈心谈话,完善“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准确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和同学关系,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十、持续加大校园安保力度。严格落实学校保安和门卫职责,及时排查和处置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现象,时刻警惕外部不良人员与本校学生的接触情况并及时处置和上报,保证学校全覆盖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装置24小时正常运行。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期待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建议和指正!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李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