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稳妥推进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制定葫芦岛市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基本原则
落实《中共葫芦岛市委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中考政策的制定突出了“稳”的主基调,充分考虑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于2024年实施的中考制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葫芦岛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及近年来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取得的成果等精神,落实“五育并举”及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等因素,出台2023年中考招生系列政策,确保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试安排
2023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7-29日(其中6月27日下午 15:00-16:30为八年级生物学、地理省统一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市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开卷组卷考试)。
2023年,中考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无听力)满分120分,理综满分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文综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初二生物、地理和体育卫生常识学科满分50分,理化实验1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50分,合计830分。
考试方式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分考区填报志愿录取。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含八年级生物学(含实验)、地理学科统一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命题。全市分市直总考区、兴城考区、绥中考区和建昌考区,录取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兴城市教育局、绥中县教育局和建昌县教育局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报名、考试、阅卷及成绩发布、志愿填报等由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继续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行电子监控,全程录像。继续采用统一网上阅卷。
三、相关政策要求
2023年强调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管理,尤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加强和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进入考场,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广大考生务必不要将手机带入考场。
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各高中不得招收旁听生,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按招生计划数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跨市招生”、“普通高中新生第一学期不得转学”、“各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抢挖生源、变相‘掐尖’选生源等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行为”等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复读生不得在公办普通高中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
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鼓励招收体育类(球类、田径等)和艺术类特长生。2023年我市在市实验高中、六高中、七高中、八高中、市五高中、兴城市二高中、绥中利伟实验中学设置特长生计划487人。2023年,市直考区将加大特长生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监管和实施力度。继续执行没有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为特长生。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设置20人招生计划,鼓励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两翼扩展,满足残疾人受教育需求。2023年起,将停止建昌县高级中学蒙语招生。
为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辖学校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等信息,不得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为促进薄弱地区、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更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市直总考区继续执行面向南票区原所属六所初中、面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一中的照顾性招生政策和鼓励职业教育发展的促进政策。
加降分政策保持不变。审核由有关部门(如军分区等)公示审核后交市招考办。自2023年起,推行使用全军统一格式和编号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用于军人办理子女入学(转学)、中高考教育优待,不再提供此类信息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四、志愿设置及填报
志愿设置上总体分为:(1)辽宁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员(沈阳市第一中学)和辽宁省海军航空实验班学员(大连二十三中)为省择优录取批次。(2)全市高中阶段实施统一志愿填报,分考区、分批次录取。志愿分三个批次:提前批次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师范类专业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含特长生)、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和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按省招考办要求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和要求查询《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兴城、绥中和建昌三考区的普通高中志愿及批次分别由兴城市、绥中县和建昌县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设置。
市直总考区志愿设置。市直总考区普通高中设置二个录取批次(第一录取批次设置2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0-2个平行志愿。第二录取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0-3个平行志愿)。第一录取批次定向比例为95%,设置“择优生”、“定向生”、“二次择优生”的录取轮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录取”的原则。
各初中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及考生家长的意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要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合理填报各批次志愿。
市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按招生考区发布“一分一段表”,各考区录取部门提前向考生公布定向指标分配。考生到毕业学校了解最终结果。考生及家长要及时关注学校的信息。
有关政策已通过“葫芦岛教育局网站”、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解读,确保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实施,详尽事宜可登录网站查询。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教育局
解读人:王峰
联系电话:0429-3112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