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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服务质效,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公开工作,助力我市教育领域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295条,其中网站发布新闻类103条,教育通知类26条,公示公告18篇,政策文件及解读7条,专题专栏36条,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120篇等,总访问量达635894人次;“葫芦岛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2条,关注人数达188121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邮箱和网络等申请渠道,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1件,并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发挥市教育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三审三校”制度,重新制定《市教育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申请信息公开发布备案单》,从严规范公开流程,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2个,即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依托两平台,及时发布教育通知、部门会议、政策文件等各类政务信息,让公众广泛知晓。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公开学籍管理咨询电话、校园欺凌防治举报电话等,全年共处理政策咨询投诉事件558个,回应及时、满意度高。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发《葫芦岛市教育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2023年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认真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2次参加“政务访谈”栏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信息发布审核、信息更新力度、栏目整合归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加大文件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统筹规范栏目形式,持续优化专栏建设,充分发挥便民利民作用。 

  (二)加强信息审核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注重公开信息质量和实效。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依法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优化平台建设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优化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提升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专业化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依托市教育局网站,连续三年打造“家庭教育”特色专栏,发布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授课视频、PPT等信息,并将信息制作成二维码印制成书,广泛宣传家校共育,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梁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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